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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圈子文化”已成巡视反腐高频词

2016-09-07 记者/李松 瞭望



“圈子文化”是以权力为核心构建的人身依附关系,本质是“利益圈”

◆ “圈子”一旦成为腐败交易平台其破坏力相当惊人

◆ 在中央巡视反馈和大量案例中,“圈子文化”成为高频词之一


  接受中央第九轮巡视的辽宁省、全国老龄办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国资委等5个地区和单位,8月25日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。 

 
  其中,通报特别强调辽宁省干部队伍中“圈子文化”盛行。目前,沈阳、大连等14个市都把整治“圈子文化”作为干部教育重要内容,将制定整治“圈子文化”和拉帮结派问题的办法,用制度破除“圈子文化”。


  2014年1月14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:“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‘圈子文化’,整天琢磨拉关系、找门路,分析某某是谁的人,某某是谁提拔的,该同谁搞搞关系、套套近乎,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。”

  
  “‘圈子文化’脱胎于‘圈子’,但与‘圈子’不能划等号。‘圈子文化’有‘圈子’成员认同的较为系统的价值取向或观点理论,形成了派系。”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《瞭望》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谈到,“圈子”对普通人而言,只是个生活范围的概念,但对于干部队伍来说,就可能是以权力为核心构建的人身依附关系。
  
  在李成言看来,如果干部在官场中经营小圈子,进而衍生出“圈子文化”,就会严重污染政治生态。
  
本质是“利益圈”
  
  近几年在中央巡视反馈和大量案例中,“圈子文化”成为高频词之一。2014年11月4日,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通报中,四川、广西、江苏、河北的“圈子文化”问题浮出水面。
  
  比如四川,被指出“一些干部通过‘打干亲’、‘打礼’等方式拉关系”;广西,“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、搞‘小圈子’”;江苏,“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,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”;河北,“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,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”,等等。
  
  有专家分析“圈子文化”的形成主要是出于私利的结盟,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:

  • “政商圈”。一些不法商人与领导干部勾肩搭背,利益互输。比如山西国信集团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后曝光的“山西汾酒会”,就是一个政商圈,是对以山西干部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;

  • “干亲圈”。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“民俗外衣”,利用“攀亲”手段搞“小圈子”。四川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“认干亲”,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;

  • “朋友圈”。2015年以来,证监系统上下多名领导干部被查,其中至少7人依附于已落马的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、副主席姚刚的“朋友圈”。串案干部上下勾连、左右同谋形成利益板块,“利益”共享;

  • “同学圈”。在江西萍乡市腐败窝案中,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与原常务副市长孙家群有“师徒关系”;市委原秘书长张学民与晏德文有同学关系。


  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沈友军看来,这些“小圈子”中,每一个人都以权力为纽带,围绕某些核心人物,编织权力网,形成利益同盟,有“福”同享、有赃同分、有“风险”同担,互相勾连,甚至形成人身依附与庇护关系
  
导致公权力异化
  
  同济大学特聘教授郭世佑表示,有些部门的“一把手”权力过大,干部任命很多时候就是领导一句话。这就导致,如果“跟对了人”,获得提拔重用的机会会大大增加,所以一些干部把进入某些“圈子”视为成功捷径。
  
  近年来落马的一些“大老虎”背后,往往会牵扯出一些领导干部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,形成一个个或明或暗,或松散或紧密的“团团伙伙”。
  
  在这些圈子中,各种利益交换都在小圈子内操作,圈外人甭想窥得圈中内幕。
  
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赵丰教授认为:“圈子”一旦成为腐败交易平台其破坏力相当惊人。
  
  以往一些案例表明,“圈子文化”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沦为了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。这种“圈子文化”不仅涣散了组织,滋生了腐败,导致公权力异化,还往往造成“窝案”“串案”塌方式腐败。
  
  “圈子文化”的巨大危害性,从刘志军案可见一斑。2011年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,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、南昌铁路局原局长、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、昆明铁路局原局长等人先后落马,纪检部门从刘志军的“小圈子”挖出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达15人之多。
  
  再比如,广东茂名窝案涉及14名重要领导干部,重启调查160多名涉案领导干部;山西4名省委常委落马等等,都是“圈子文化”结下的恶果。
  
  圈子带来的不仅是权力腐败,在“圈子文化”下,政策指向中的公共利益会被搁置、被伤害,权力也缺少了约束与节制。
  
与宗旨意识相悖
  
  自建党以来,“小圈子”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叫法,比如宗派主义、山头主义、权力小圈子、拉帮结派、团团伙伙等等。
  
  中国共产党历来反对在党内搞“小圈子”。毛泽东1937年9月7日在《反对自由主义》中指出:“因为是熟人、同乡、同学、知心朋友、亲爱者、老同事、老部下,明知不对,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,任其下去,求得和平和亲热。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,不作彻底解决,保持一团和气。结果是有害于团体,也有害于个人。”
  
  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,主要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,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,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。延安整风使全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为夺取全国胜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  
  建国之初,邓小平就强调了小圈子的危害性。1950年6月6日,他在《克服目前西南党内的不良倾向》讲话中指出,“试问:不把百分之八十的人团结好,能够做好工作吗?小圈子主义的危险性,难道还不明显吗?”
  
  邓小平认为,与小圈子的斗争是经常性的。1956年9月16日,他在中共八大上作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》时指出,党必须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、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,经常警戒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。
  
  2014年10月8日,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,“党内上下关系、人际关系、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、纯洁健康、弘扬正气,不允许搞团团伙伙、帮帮派派,不允许搞利益集团、进行利益交换。”
  
  “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。”沈友军认为,“圈子文化”具有依附性、投机性、帮派性、贪婪性的特点,是一种具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的腐朽文化,完全与党的宗旨意识相悖,须用制度坚决破除。
  
重在用制度约束权力
  
  瞭望记者调研发现,要破除“圈子文化”,不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,更要在制度上找到突破口,从源头上肃清“圈子文化”流毒。其中最关键的,是把权力关进“制度的笼子里”。
  
  首先加强宣传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“‘圈子文化’是一种极端利己的维护帮派私利的价值观。”沈友军说,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,让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“圈子文化”危害的认识,自觉远离和抵制“圈子文化”的侵扰。
  “共产党人的文化,内核就是为民、务实、清廉的价值取向,就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为人民服务、实事求是、艰苦奋斗的优良文化传统。”沈友军说,“共产党人只有弘扬和践行共产党人特有的优良传统和价值观,才能真正做到不搞小圈子、不走腐败路,始终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。”
  
  其次,防范权力过度集中。

“‘圈子文化’之所以能够存在,是因为有些地方或部门‘一把手’权力过度集中。”沈友军说,应进一步以党委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依托,以各执行部门为基础,促使权力实施民主化、透明化,在明确“一把手”权力的同时,更要明确其他班子成员、各执行部门负责人的权力,分工负责,各司其职,促进决策、执行机构的内部约束与监督。
  
  第三,完善政绩考核规范用人制度。

李成言说:“落实好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,可以从根本上遏制‘圈子文化’蔓延”。
  
  第四加强依法反腐。

“针对我国反腐败立法尚存在惩治腐败的规则较为分散、欠缺反腐败综合性立法等缺陷,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。”李成言建议,“应制定反腐败基本法,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专门的反腐败单行法律。”李成言举例说,“比如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、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,最终实现依法治腐的目标。”LW

刊于《瞭望》2016年36期,原题《破除干部队伍中的“圈子文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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